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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骑车将人撞倒后逃跑,伤者遭后车碾压当场身亡…&掌上蚌埠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判决了一起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徐某某应赔偿受害人小刚家人因小刚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9万余元。
2016年12月1日6时许,天刚蒙蒙亮,被告徐某某无证驾驶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本市龙淮玻璃器皿有限责任公司门前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小刚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碰,由于雪天路滑,摩托车向右侧倒地滑移,小刚也被摔倒在地,徐某某看到小刚还能活动,便心存侥幸,未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逸。
就在此时,乔某某驾驶无号牌载货汽车经过,由于能见度不高,乔某某未能观察到躺在路面的小刚,所驾驶车辆从小刚背部碾压过去,致小刚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乔某某也驾车逃逸。后徐某某、乔某某双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认定,乔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乔某某与小刚家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但徐某某一直未向小刚家人进行任何赔偿。于是,小刚父母将徐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剩余损失合计99894元。徐某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宣判时,承办法官经多方寻找终于找到徐某某,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法官在此提示各位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在确保自身行车安全的同时,更不能漠视其他道路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抢救伤者,树立警示标志,以免酿成更大的惨剧。
掌上蚌埠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一走了之,“肇事逃逸”只能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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